为切实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雁江区司法局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化、多角度监管,抓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
强化案件办理流程。理顺法律援助业务对接流程,提高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效率,通过规范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等各个工作流程,完善业务办理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质量双重把关,真正做到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上的无缝对接。要求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业务规程,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解答咨询、参加庭审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办案过程中各种法律文书,实现办案程序的细节化、规范化。
强化格式文书样本。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评查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印制《2022年度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资料汇编》38本,并发放到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就会见笔录、阅卷笔录、谈话笔录、庭审记录等案件文书格式、要素进行了统一,明确了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时立卷材料的种类、排列顺序,档案装订、审查、移交、保管等条件,从源头上规范案件形式要件,使法律援助案卷材料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法律援助的过程和效果。
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一是组织案件庭审旁听,局机关“青年说”成员不定期对个别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庭审旁听,了解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服务态度,并对旁听庭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跟踪反馈。二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办法》,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对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回访等环节案件质量标准,严把审核关,形成量化结果,并予以公布,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限时督办、整改。截至目前,市、区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2次,共评查法律援助案件162卷,优秀案件130件,合格31件,不合格1件,案件优秀率达到80.2%,案件合格率达到99.4%。三是组织开展案件电话调查,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以电话回访的方式了解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法律援助服务情况。以此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与管理,同时进一步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电话回访申请类案件受援人78人,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
强化长效奖惩机制。一是积极宣传示范典型,调动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今年,区援助中心报送法律援助案例2篇,其中1篇入选《第二届四川省农民工维权优秀案例100例》;二是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密切挂钩,激发案件承办人员自觉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对评查结果为合格、不合格的案件,由法律援助承办人签订办案质量承诺书,并督促其整改,如果该承办人出现第二次不合格案件的,给予告诫并扣除相应补贴,第三次出现不合格案件的,通报批评并不予补贴。截至目前,法律援助承办人签订办案质量承诺书8份,督促整改案件32件;三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违纪违规、严重不负责任,使受援人遭受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在公服大厅门口设置投诉箱。将法律援助植入法治雁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方便社会监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通过向受援人发放“案件质量监督表”“意见反馈表”等形式,听取受援人的意见或投诉,规范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凡进行投诉的必须予以查证,对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处理并登记在册。
(雁江区委政法委供稿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