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摩托车弯道超车与货车迎面相撞 车损人伤负全责
驾车上道路行驶时,应时刻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以及车辆、行人通行情况,尤其途经弯道或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否则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得不偿失......
11月14日下午16时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321国道2057KM+50M弯道处,一辆川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皖E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协助“120”医护人员将受伤的驾驶人送往医院,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
经查,川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持有“E”型机动车驾驶证。据他介绍,当天下午14时许,他驾驶川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子由成都市锦江区往威远县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弯道时,刘某驶到对向车道,加速欲超越前方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而此时,对向车道突然驶来一辆皖E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刘某避让不及,与货车迎面相撞。此次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庆幸的是,事发时刘某及其妻子均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其妻子并未受伤,事故仅导致其脸部擦伤,目前已无大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川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