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边骑车边喝酒 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2分
说起外卖小哥,不禁联想到很多艰辛的画面,他们顶着烈日,冒着风雨,只为以最快的速度将物品送达......为了“抢单”,他们经常来不及吃饭、喝水,通过路口时争分夺秒......也因此,为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5月9日晚上22时09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高新中队在雁江区车城大道二段酒驾、醉驾整治点,拦下一辆由东门大桥驶往龙汇超市方向的川M号牌二轮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系一名外卖小哥,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陈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C1D”型机动车驾驶证。经酒精呼气式检测,陈某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77mg,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陈某介绍,当晚他在送单途中,因口渴便在东门大桥某商店买了一罐啤酒,因不想耽搁送餐时间,于是一边骑行一边喝酒......
民警当即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危害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快递、外卖行业人员,挣钱固然重要,生命安全更应该好好珍惜,日常出行、送单,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争道抢行、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